[科普]从意识型态的角度解释何谓Tulpa
作者:Leviaiz
Tulpa是什么?
请把所有的Tulpa当作“思考个体”, 然后一个人的所有意识, 包括表意识, 潜意识和本能的总和概括为“总意识”。
如果一个人没有Tulpa, 我在此称为“只有一个思考个体控制总意识”的人, 因为这个人认定了他只有一个意识控制整个身体, 但是具体地说是“他唯一的思考个体控制着整个意识的运作, 从而认为他只有一个意识”
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重点要记住, 人的总意识超越了人自称可以控制的范围(所以思考个体不能理解总意识, 这会后述), 这是十分明显的, 因为众所周知潜意识和本能会被压抑, 表意识控制着大部分的日常行为
因此思考个体的定义就是根据学习而在意识(主要是表意识层)令总意识可以统合思考, 进而维持总意识运作的抽象个体。
Tulpa的概念是“多于一个思考个体控制总意识”的人。注意总意识只有一个, 除非你的脑被分开了或是有两个脑。
总结: 人为了统合思考, 进而维持总意识运作制造了“思考个体”代表了人的自我身分, 没有Tulpa是“单一思考个体控制总意识”的状态, 有Tulpa是“多于一个思考个体控制总意识”的状态
思考个体不能理解总意识是什么意思?
这是必要的事情, 因为生物经过进化, 会把本能上拒绝但是表意识接受的事情透过学习写成思考个体的规则, 因此产生了潜意识层, 它的存在目的是把冲突的规则调解。例如, 动物被追杀会迫使他们放弃食粮, 因为被杀的风险远大于饥饿的风险, 动物透过学习把“准备逃命”和“觅食”之间的冲突调解, 得到了“寻找安全的地方觅食”“觅食时常防备猎食者”的规则。
人类的社交演化过程同出一辙。举个例子, 某酗酒者所在的城市下达了禁酒令。“喝酒会受到法律制裁”和“依赖酒精带来快感”的规则产生冲突。为了避开“法律制裁”的问题, 他可以选择“在法律不能及的地方喝酒”, 因为法律的因素被略过了, 规则的惩罚效果就失效了。
如果还要提及他的其他可能性, 例如反抗法律, 寻找替代品, 这都是学习的结果, 也有调解冲突的共通点, 但是因为再详细讨论下去会深入犯罪学的范畴, 在此恕不说明。
有Tulpa的人和没有Tulpa的人的思考方式有什么分别?
在此再说一次, 有Tulpa的人处于“多于一个思考个体控制总意识”的状态。
没有Tulpa的人(Singlet)由一个思考个体进行心理决策。我只是说有决策权, 没有完全掌控权。
有Tulpa的人(Plurality)由多个思考个体进行心理决策。同样地, 即使有Tulpa, Tulpa和原来的思考个体(称为宿主)也没有完全掌控权。
一个人的总意识无可避免地超过所有思考个体认知的范围的总和。上一段解释了原因。
另外, 有Tulpa不代表这些思考个体认知的范围必然比没有Tulpa的多。这很取决于对于一个人的潜意识和本能的理解程度。
Tulpa和潜意识有什么关系?
现在复习一下, 潜意识的的存在目的是把冲突的规则调解。这是学习的过程。
人的总意识自然地会建立一个思考个体统合思考, 因为人的身体只有一个, 本能会认定人只需要一个思考个体主宰总意识。
我没有说这是潜意识需要的东西, 因为潜意识的行为和本能可以表面上方向相反, 实际上仍然符合本能的需求。
但是潜意识和本能没有“错误”的概念, 它们在平行运作, 因此在潜意识调解的过程中会产生进行的过程和目标无关, 甚至相反的规则, 但是达成目标的意向是一致的规则。
上面和Tulpa说的有什么关系? 思考个体是一个总意识为了适应外在环境而透过学习演化出的抽象个体。Tulpa的概念就是总意识透过学习演化出“多个思考个体控制总意识”的情况。
因此潜意识和Tulpa的关系就昭然若揭了。潜意识是引致思考个体的数目和形式改变的起因, 它透过调解冲突, 既可以否定多个思考个体的存在, 也可以肯定。
但是有人会问“既然本能都说了多个思考个体不适宜在一个身体中进行决策, 为什么潜意识不照着做?” 答案就是生物的心理需要超越了“思考个体和身体数目”的规条, 除了包括了社交需要, 心理稳定性, 危机感, 潜意识也进行了把重要性较低的规则遮蔽的动作。这一切的目的都是维持总意识的健康运作。因此一部分对于总意识带来潜在危机的规则会被潜意识遮蔽, 在实例来说就是人不会因为小事胡乱伤害其他人。
为什么有些人有Tulpa, 但是有些人怎样求也求不到?
这直接取决于一句话: “要维持Tulpa, 首先总意识要接受到拥有额外的思考个体对于总意识的运行在决定性的得益”
这句话什么意思? 首先要从总意识说起。
总意识是所有意识层的总括。人的各个意识层有各自的功能, 本能负责生理和心理需要, 潜意识调解冲突以产生新的规则 (即学习), 表意识是总意识在综合规则后, 负责组织思考个体以达成有效的沟通, 融入社会等等的对外层。
要维持Tulpa需要数个步骤:
1. 总意识学习了对于产生有利Tulpa的知识
2. 潜意识理解知识后, 成功把知识写成有利Tulpa的规则
3. 有利Tulpa的规则质量到达一定的临界点, 表意识就会和潜意识达成共识, 把总意识的稳定状态改写
提到稳定状态, 这东西是一个概念, 指的是总意识透过在表意识层组织思考个体, 让总意识进入概括的状态。这状态可以随时间而异, 而“状态”和Tulpa的关系就是“所有的思考个体的总合状态”等同“总意识的状态”, 虽然总意识的状态不等同总意识, 但是这状态概括了总意识在收集了过去的资讯后, 统合了所有意识层后对于外面世界展现的形态。
Tulpa和精神疾患有什么关系?
首先, 精神异常的定义是总意识的运作方式引致人在社会不能切合社会的规范, 或心理/生理上运作失常
例如大量的精神压力引致失眠和失忆,可认定为精神异常
或是过去的心理创伤引致暴力倾向,也是精神异常(这是社会方面)
Tulpa和精神问题是独立的原因不是Tulpa会令人的生活更好什么的, 甚至关系很少
之前提及所有Tulpa连同最初的思考个体, 只是一个人整个意识的一部分
也提到意识是可以不断改变的状态
精神问题就是意识的状态引致社会, 心理或生理的问题时的状况
而根据各个思考个体的运作情况的结果总结出整个意识的状态,才可以判断人的精神状态是否异常
所以说思考个体多于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就是异常是断然是错的
那么为什么思考个体多于一个(即是有T)的人会和精神异常拉上关系,我也会说
有一种精神异常叫做解离性人格障碍
它的本质是因为意识存在了多个不能共有经历的思考个体,引致了在个人的起居,生理和社会交际上的问题
但是,所有精神病的共通点是意识引致人的问题
因此把上面解离性人格障碍的说明拆开,就是“多个思考个体”“不能共享经历”“引致问题”
Tulpa的本质就是“多个思考个体”共有一个意识, 但是把“多个思考个体”和“引致问题”不经因由拉在一起是不对的
所以, 解离性人格疾患是归类在Tulpa的范围,但是只是一个分支,可以细分在“不能共享经历”的区域
如果是企图制造一个能和最初的思考个体共享经历的Tulpa, 首先已经是有意的行为,而且Tulpa和宿主(最初的思考个体) 能互相沟通, 已直接归类在“能共享经历”的区域
所以宿主有意地制作能和宿主沟通的T压根儿不是解离性人格疾患